產品定義
直流電源成套開關設備(Direct-current switchgear assembly)由一個或多個低壓開關電器、變流裝置、浮充電裝置和相關的控制、測量、信號、保護、調節單元等,由制造廠家負責完成所有內部的電氣和機械的連接,用結構部件完整地組裝在一起的一種組合體。
適用范圍
主要用于直流供電系統中做為直流操作供電設備、各種場合經常負荷供電設備、應急供電設備及備用供電設備。
產品分類
1) 按用途分
(1) 操作用直流供電設備;
(2) 經常負荷用直流供電設備;
(3) 應急用直流供電設備;
(4) 備用直流供電設備;
(5) 多用途兼容直流供電設備。
2) 充電裝置分類
直流電源成套開關設備用充電裝置主要有以下幾類:
(1) 相控式晶閘管型充電裝置(集成電路型、微機型);
(2) 高頻開關電源模塊式充電裝置。
3) 蓄電池分類
電力系統用直流電源成套開關設備用蓄電池主要有以下幾類:
(1) 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:目前主要分貧液式和膠體式兩類;
(2) 防酸式隔爆鉛酸蓄電池;
(3) 鎘鎳蓄電池:主要分為兩大類,高倍率錫鎳蓄電池,瞬間放電電流是蓄電池額定容量的3~6倍中倍率福鎳蓄電池瞬間放電電流是蓄電池額定容量的1~3倍。
選用要點
1) 220V和110V直流系統應采用蓄電池組。48V及以下的直流系統,可采用蓄電池組,也可采用由220V或110V蓄電池組供電的電力用直流電源變換器(DC/DC變換器)。
2)供電距離較遠的輔助車間,當需要直流電源時,宜獨立設置直流系統。
3)蓄電池組正常應以浮充電方式運行。
4) 鉛酸蓄電池組不宜設置端電池;鎘鎳堿性蓄電池組宜減少端電池的個數。
5) 直流系統標稱電壓
(1)專供控制負荷的直流系統宜采用110V。
(2)專供動力負荷的直流系統宜采用220V。
(3)控制負荷和動力負荷合并供電的直流系統宜采用220V。
6)充電裝置
(1)應滿足蓄電池組的充電和浮充電要求。
(2)應為長期連續工作制。
(3)充電裝置應具有穩壓、穩流及限流性能。
(4)應具有自動和手動浮充電、均衡充電和穩流、限流充電等功能。
(5)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輸入宜為三相制,額定頻率為50Hz,額定電壓為380(1±10%)V。小容量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輸入電壓可采用單相220(1±l0%)V。
(6)l組蓄電池配置1套充電裝置的直流系統,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宜設2個回路,運行中l回路工作,另1回路備用。當工作電源故障時,應自動切換到備用電源。
7)蓄電池容量選擇條件
(1)應滿足全廠(所)事故全停電時間內的放電容量;
(2)應滿足事故初期(Imin)直流電動機啟動電流和其他沖擊負荷電流的放電容量;
(3)應滿足蓄電池組持續放電時間內隨機(5s)沖擊負荷電流的放電容量;
(4)應以最嚴重的事故放電階段,計算直流母線電壓水平。
8) 自動化要求
(1) 直流系統中宜按每組蓄電池組設置一套微機監控裝置。
(2) 直流系統微機監控裝置應具有下列基本功能:
① 測量:直流系統母線電壓、充電裝置輸出電壓和電流及蓄電池組電壓和電流。
②信號:直流系統母線電壓過高和過低、直流系統接地、充電裝置運行方式切換和故障等。
③控制:充電裝置的開機、停機和運行方式切換。
④接口:通過通信接口,將信息傳至上位機。
9) 直流系統設有微機監控裝置時,各自動化裝置的報警信號及其他信息等,均應先傳至直流系統的監控裝置,然后通過通信接口傳至上位機。